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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大学建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

 地点:新疆  发布时间:2022/7/29 21:55:10 字体大小:+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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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建筑工程学院简介

建筑工程学院前身为1977年创办的原新疆工学院建筑工程系。目前是新疆建筑工程高等教育领域教学科研力量最为雄厚、实验规模最大、实验设备最为先进、学科专业门类最为齐全、特色鲜明多层次的工科学院。

学院现有自治区“天山学者”1人,校级“天山学者”3人,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人。现有教职工124人(含1名援疆干部),其中教授、副教授38人,高级工程师5人,高级实验师1人,博士生导师7人,硕士生导师36人,博、硕士学位109人,取得全国注册建筑类工程师40余人次。现有自治区教学名师1人,校级教学名师2人,宝钢优秀教师4人,全国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(建筑学专业)。学院现有48个本科行政班,本科在籍学生1420人,各类研究生500余人,学生合计近2000人。

学院设有土木工程、建筑学、城乡规划、测绘工程、工程管理、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、给排水科学与工程7个本科专业;其中土木工程、建筑学、工程管理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;城乡规划、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为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。土木工程是自治区首个通过国际工程教育认证专业、国家特色专业;建筑学是自治区唯一两轮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评估专业;土木工程、建筑学、城乡规划、测绘工程是自治区人才急需紧缺专业。

学院拥有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(测绘工程方向)授权点,土木工程、建筑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土木水利(建筑与土木工程、测绘工程)、工程管理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。学院现有2个自治区级教学平台,即自治区土木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、自治区级建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;2个自治区级科研平台,即自治区土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自治区建筑结构与抗震重点实验室。 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总面积11000m2,实验设备仪器总价值近7000余万元,下设实验室12个,即结构实验室、建材试验室、土工实验室、路桥实验室、建筑环境与设备实验室、给排水实验室、测绘实验室、建筑学实验室、工程管理实验室、建筑物理与节能实验室、建筑模型与构造实验室、建筑虚拟实验室。

近年来,学院围绕新疆高盐、高寒、高烈度等地域特点,开展了工程结构抗震及性能化与智能化设计关键技术的研究及应用;工程结构服役性能演化与控制机理;土木工程地基-基础-上部结构耦合系统在动力相互作用下的破坏机理、混凝土材料损伤机理、耐久性及关键技术研究;寒区边坡稳定性评价及冻融防治技术研究;建筑技术与市政工程研究;大温差盐岩区道路建养及广域交通规划关键技术、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研究、测绘与3S技术研究并取得一定成绩,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、二等奖2项,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,二等奖2项。

现诚招土木工程、桥梁与隧道工程、建筑学、测绘科学与技术、环境科学与工程、城乡规划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、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、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的优秀博士来我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,特别优秀的博士人才可以一事一议。

二、招聘条件、待遇与支持条件

基本条件:

(一)热爱党的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,遵纪守法,道德高尚,学风诚信,治学严谨,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高级职称;

(二)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,有志于扎根边疆建功立业,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;

(三)身体健康,能满足人才培养、教学科研、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。

招聘对象:

(一)高层次领军人才

国家杰出人才,在国内外著名大学、研究机构担任教授及相当职务,或承担国家科技任务、产生重要学术成果,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;其他相当以上学术水平学者。

(二)学科带头人

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,学术造诣高,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,在所从事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,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,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,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,具备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。

(三)学术骨干

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,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,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,近5年,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并取得有重要影响的系列学术成果,能对学科发展产生重大影响,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。

(四)青年优秀人才

具有博士学位且人文社会科学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,自然科学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,潜心学术、勇于创新,具有学术前沿领域研究工作经历,已取得代表性研究成果。

(五)团队英才

团队带头人需达到学科带头人及以上条件,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,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。

三、引进待遇

(一)职称评聘

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,到校工作后即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;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且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,到校工作当年即可参评副教授,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;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且无工作经历者,到校工作当年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(国家规定工资标准),次年参评副教授,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。

(二)薪资待遇

1.高层次领军人才、学科带头人。薪酬、科研启动经费、住房待遇、团队建设及科研条件等面议;

2.学术骨干

(1)薪酬:享受待遇期内(三年)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/年,其中专项津贴20万元/年;符合条件者,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;

(2)科研启动经费: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(科研机构)研究配套,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“一事一议”;

(3)住房待遇:安家费45万元(税后),提供周转房一套(免租金,居住两年)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团购房/人才保障房(80-150m2)一套。

3.青年优秀人才

(1)薪酬:享受待遇期内(三年)税前年薪不低于15-25万元/年,其中专项津贴7-15万元/年;符合条件者,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;

(2)科研启动经费: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(科研机构)研究配套,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“一事一议”;

(3)住房待遇:安家费25-35万元(税后),提供周转房一套(免租金,居住两年)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团购房/人才保障房(80-150m2)一套。

4.团队英才

薪酬、科研启动经费、住房待遇、职称评聘、子女入学入托及配偶工作等,根据工作任务采取“一事一议”。

(三)其他待遇

学校为引进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,在科研时间保障、办公室(实验室)配备、匹配团队、职称破格晋升、研究生导师聘任、薪酬待遇、子女入学、配偶工作等方面予以全方位考虑,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。

四、加入我们

本公告2022年全年有效,符合专业需求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均可投递简历。博士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引才,可随时申报,意向人员先行投递《申报书》,具体考核时间、考核方式将电话通知。

填写《新疆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》并将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,邮件主题注明:博士应聘+姓名。

具体联系方式如下:

联系人:汪老师

联系电话:0991-8592256

联系邮箱:31989669@qq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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